敢把早日就死的念头远远抛在脑后

诚实地说,我都有一点惧怕写博客这个动作。寻晚同朋友隔着网线一起看旅程终点,我睡眠不足,白天在室外的水汽中又走到头晕眼花,回到刚刚搬入的小出租屋,缓过好久等待头晕减轻才开始播放,观看体验比起第一次看差许多,那些絮语一样快速流淌的细小对话平滑地经过我的耳、脑而未能留下痕迹,看完之后朋友问感觉如何,我只能阐述宏观的发现:大卫福斯特华莱士和自己的关系摇摇欲坠,大卫福斯特华莱士与大卫利普斯基的关系也并不安全,利普斯基为公务有求于华莱士而来,又无法不嫉妒他,这意味着信任和坦白随时会被回收,转述时的客观与诚实也是一艘随时倾覆的船,所以这不是一个传记电影,这是一段私人的回忆录,记录的是一个私人的华莱士。事实上,每次写博客,我都感到自己正一人分饰两角。亦像华莱士说的一样,I’ve sort of unplugged myself, meeting a whole lot of new people and having to do stuff. You’re in this constant low-level state of anxiety, this deep existential fear you feel all the way down in your butt hole. 而真正需要勇气的地方,是当你静坐在那里,承受住这种抽离,努力提醒自己什么才是现实。

六七月之交,我又离开已熟悉但仍未爱满的城市飞向新城,如若以地域论,新城反而更像故地,我熟悉这里的气候,熟悉这里的方言,连街道都更像家乡,整洁,行道树细瘦,行人稀少,门市似静物。从前这些特质是不可感的,住过千里之外的异乡后,一切才变得鲜明,且令人伤心……几乎是回家了,却这样失落伤心,人的心是会像这样运作的吗。我想要鼓励自己以期待的面貌来这里,但实际是出奇寂寞,像那篇诗,

街头

有谁拥抱我

意谓祝福我去

远方的名城

接受朱门的钥匙

我茫然不知回抱

来这里的第二天晚上,我又去江边,仿佛江边散步已经成为我叩开一座城市的仪式。这条江也宽阔,江面上亮着彩灯的游船几许,码头夜晚仍然排起长队,是等待下一艘游船靠岸的游人。岸边行道有风,但难解暑热,灯光微弱,显得人也行色匆匆。没有走太久,时间便已晚了,我们不想再等间隔漫长的公交,决定骑单车回酒店,虽然大汗淋漓,但好歹是一天下来最畅快的一段,毕竟在这里前面还有路要走,走过的路除此就再也无善可陈了。如今,来这里的第一周已经飞快地旋转过去,租房、工作、搬家、周末又小小地出去逛了半个下午公园,似乎可以见到走入生活正轨的路途,我劝慰自己只将此看作人生必经的挑战,无需着急全心全情投入索求回报,爱或许会重新回到我们身边,如果没有,也不必为此太伤心。

实际上人和城市的缘分真的很奇妙,我想我已经说我爱广州说到令人厌烦,亦令我自己都有点羞愧,换作三四年前的我必定也觉得这真是难以忍受的某种异乡浪漫化情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道理难道需要展开来细细辩证吗。但缘分只对灵验的人显现吧,爱又是真正的幸福,你给出去,无人可以替你收回。我在广州享受的就是这种不用回避的安全的幸福。那天那段长长的沿江漫步之中,我不断不断地反复听千千阙歌,在暂时的离别已将来临的时候,你才知道这歌词是多么真: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我感到广州真正将我的爱留下了,让我临走前焦虑莫名,让我来到新城市一周,仍然魂牵梦萦,闭上眼睛就想起在广州走过的每一条路。有时忍不住想如果再早来广州四年,这幸福会不会来得更早,会否人生的际遇都会不一样,会否有些痛苦如此便可不必遭遇,会否这四年中的许多光阴都不再空白地虚度,但我心里又很明白,我在最正确的时间来了,经受过痛苦之后,最知道我是谁,最知道我要索要什么,于是一来广州便有得给,不可谓不是天时地利人和,才恰好能把广州变成我私人的广州,与任何其他人事物都没有太大关系。相对而言,从前所在的城市也许并非不好,仅仅是没有缘分,我们就此彼此怨恨地错过,一步也不愿再回头。总而言之,这一年,我一定真的长大好多好多,敢将自行车骑上城市复杂的道路,敢一个人寻找快乐,敢做更多决定,敢于掌控自己的人生,敢把早日就死的念头远远抛在脑后,敢相信在面对从未有过的失败时我也有归处。这真是求不得的福佑。一年来,我行遍石室、光孝寺、光孝堂、十甫堂、救主堂,乃至道观,乃至天后庙,乃至旧居民区家家户户门前的小小神像,面对它们,我的心灵如同唇舌一般静默,一次也没有对它们祈求心底某种愿望,但我不知何时的无词无句的发愿已时时刻刻在回响。

上一篇博客写作时还不能预料到和汇报的事是,五月份从香港回来后,我突然以一种燎原的态势又开始追起了星。到这个飞速长大的人生阶段,我几乎感到事事都对我有益,宛如日日服用福灵剂。这粒星年已逾四十,我有时感到这是他身上最好的事:两倍于我的人生长度。好吧,这不是我第一次追这个年纪的星,但somehow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年纪的含义。芬奇的本杰明巴顿奇事里拍过一个被闪电击中过七次的人,这个人对我来说就是那个被闪电击中过七次的人。此外,托福于他,学完多邻国课程就被我抛到一边的粤语又重新激起我的兴趣来了,追星果然是外语学习第一生产力,我真的非常乐意享用追星带给我的一切热情和能量。(写到这里突然像论文致谢)由于追星,我现在又怀揣着许多愿望了:首要事是下半年去澳门看演唱会,其次,想再去一次香港;长远来说,我要学会粤语,如此这般的话,我与广州或香港的缘分是否可以再续呢?我衷心,衷心地希望。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可以在此讲下大话的:我相信我将会幸福。